葫芦岛市连山区南地锰矿有限公司(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04号)
文章来源:国土生态修复科 | 添加时间:2022-06-13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和《转发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葫国土资〔2017〕196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葫芦岛市连山区南地锰矿有限公司(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栗海云 15104296668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