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岳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矿、锌矿、石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2025年第2号)
文章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添加时间:2025-04-07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以及《转发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葫国土资〔2017〕196号)的要求,葫芦岛岳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矿、锌矿、石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栗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