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44号提案《关于我市应出台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的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18-12-06 |
王志强委员:
您在葫芦岛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44号提案《关于我市应出台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议案中提出两个建议,一是为合理利用、开发地热(温泉水)市政府应出具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为保护矿产资源开采的科学性,用户应办理采矿许可证。
一、地热开发的法律依据
议案中对地热温泉水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科学化管理提出两个主要问题,涉及两个主要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和水利局,以及相应的矿管开发、规划、执法监察等相关管理业务职能科室。地热的开发管理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把议案中关系我科室在温泉水管理方面所掌握的情况作一汇报:
二、地热温泉水属矿产资源开采需行政审批实行申请登记制度
矿产资源是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用用价值的,成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地热是来自地壳深部,储存于岩石及岩石孔隙、裂缝中的天然热能,地热温泉是指以水为介质把热从地下带到地表的温泉,均属矿产资源。为此,兴城市在2012年底由国土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业联合会评定为全国温泉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登记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开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兴城市地热温泉水开采登记现状
地热登记发证权限在省级,兴城市地热登记发证的现状是:兴城市共有2家温泉水在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登记并取得采矿许可证,一家采矿权人是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兴城招待所,采矿许可证号为:C2100002011071140115429,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14日,开采矿种为地热,生产规模7万立方米/年,开采标高为8米至-45米,矿区面积为0.0111平方公里;另一家采矿权人是兴城市益泉温泉水管理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2100002010061120067137,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月7日,开采矿种为地热,生产规模为35万立方米/年,开采标高为8米至40米,矿区面积为0.007平方公里。
感谢您的提案,真挚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